
發文日期 | 99/01/08 | 條次 | 第19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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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字號 | 農輔字第0980183402號 | 函釋編號 | 19-16 |
發文單位 |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| ||
要旨 | 休閒農場以竹木、稻草材料搭建之無固定基礎之休閒農業設施,得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1項免申請建築執照 | ||
說明 | 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:農業用地上申請以竹木、稻草、塑膠材料、角鋼、鐵絲網或其他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,免申請建築執照。查休閒農場內以竹木、稻草材料搭建之無固定基礎之休閒農業設施,仍須符合臨時性且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要件,方得適用前開規定免申請建築執照。 | ||
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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