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發文日期 | 97/10/16 | 條次 | 第19條 |
---|---|---|---|
發文字號 | 農輔字第0970157874號 | 函釋編號 | 19-11 |
發文單位 |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| ||
要旨 | 休閒農場內設置「環境保護設施」「兒童遊具」、「體能訓練場」等設施疑義 | ||
說明 | 一、查「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」第19條第18款規定休閒農場得設置「環境保護設施」,其設施包括為了維護環境,防止廢水污染所設置的污水處理設施、防止噪音污染的隔音牆等。 二、有關休閒農場內種植75%景觀樹木是作為庭園造景使用或生產使用應依實際情形作認定。至於休閒農場住宿設施設置「兒童遊具」、「體能訓練場」部分並無項目限制,惟各項設施仍應符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。 |
||
附件 |
無資料 |